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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洪历建 | 权利与语言:澳大利亚原住民语言保护政策

[澳]洪历建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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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世纪80年代,澳大利亚制定了自己的以多语教育和多元文化为特点的国家语言政策,成为英语国家中第一个有这种政策的国家,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来保护和发展澳大利亚原住民的语言和文化。进入21世纪后,在全球化的压力下,澳大利亚政府加强了英语教育在国内外的作用。除了继续支持原住民语言教育之外,政府也希望提高原住民的英语能力。国家语言政策的这种微妙改变,实际上使原住民被迫放弃本族语言,转向英语,结果导致原住民的语言流失不断加剧。在处理多民族国家内部的语言问题上,中国和澳大利亚有相同之处。澳大利亚原住民语言保护面临的问题,同时也是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少数民族语言和文化面临的问题。

关键词:澳大利亚;原住民权利;国家语言政策;原住民语言保护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洪历建, 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中文系原系主任、教授

基金项目:教育部哲社重大课题"语言与国家认同关系研究"(项目编号:19JZD028)

原文载于《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19年第六期


目录

引言

一、研究方法:澳大利亚少数民族语言保护政策的分期问题

二、澳大利亚“首民”——澳大利亚原住民

三、“没有权利的公民”——澳大利亚原住民的权利失而复得的过程

四、从平等公民权到原住民族权

五、自由土地上的多语居民——殖民前澳大利亚原住民语言状况

六、殖民地的语言接触——原住民语言生态的破坏与语言的死亡

七、变革——从“同化”到多元文化

八、平等口号下的不平等语言政策——所有人的英语?

不算结论的结论


引言


1994年,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的一份报告提到:“澳大利亚的教育和培训体制顺应了我国人口种族成分的变化,为移民融入澳大利亚提供了一套语言培训制度。同时,社区语言进入学校的教学大纲并成为国家的重要资源。1987年,联邦政府通过了《国家语言政策》,使我们成为英语国家中第一个有这种政策的国家,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有多语种政策的国家。”联邦政府的这份自我评价应该说是比较中肯的。美国学者亨廷顿认为,语言是权力的体现。语言使用的变化体现了权力分配的变化。澳大利亚语言学家Joseph Lo Bianco认为:“虽然语言政策需要调和差别极大的各种利益,但它的目标在于实现某一特定形式的社会变化和前进方向,在于表达某种特定的价值观念……语言政策不是一个不偏不倚的声明,而是对某些特定的价值观念和发展目标的支持。”的确如此,澳大利亚国家语言政策也反映了某种权利和某种特定的价值观。


澳大利亚和中国虽然在文化、历史传统、社会政治制度和价值观念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但两国在语言问题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1.两国都有一种占主导地位的国家通用语:澳大利亚是英语,中国是汉语普通话;2.都有一些人数庞大的其他语言:澳大利亚是原住民语言和来自世界各国的移民语言,中国是各种汉语方言和境内少数民族语言;3.都有一些濒临灭绝的语言:澳大利亚是原住民语言,中国是境内一些少数民族语言。如何在多语的环境下推广国家通用语言,同时保护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国家通用语和其他语言在国家社会和文化生活中各自处于什么样的地位?这些问题表面上涉及的是语言问题,但实际上却关系到使用这些语言的人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教育方面的地位,涉及国家资源在说什么话的人之间进行怎样分配的问题。所以,语言政策问题实际上是一个严肃的政治和社会问题。了解澳大利亚国家语言政策,尤其是它的原住民语言保护政策,对中国重视和处理这一类问题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研究方法:澳大利亚少数民族语言保护政策的分期问题


在讨论澳大利亚原住民的语言保护问题之前,首先需要解决一个研究方法问题。目前国内外研究澳大利亚语言政策的学者,一般都把澳大利亚语言政策的发展分为四或五个阶段。如Clyne将澳大利亚国家语言政策的形成和发展分为四个阶段:1.殖民地时期是无政策时期;2.联邦成立前后属于容忍多语种现实但又有所限制时期;3.从一战到20世纪70年代时期是排斥多语教育时期;4.从20世纪70年代至今是接受多语种时期。


但是,这种分期存在着几个问题。首先,它主要反映的是澳大利亚主流社会(包括英裔移民和来自其他国家的移民)的历史和语言规划与管理问题,没有全面地反映澳大利亚原住民和原住民语言被边缘化的历史。


其次,这种分期注重了历史、政治和社会的发展。但是,如上文提到的那样,如果语言政策的本质和政治一样,它反映的是一个国家的资源如何分配和谁会从中得益的话,那么,利益集团权利的大小将决定资源分配的多少。缺乏权利甚至没有权利的社会群体,则会处于不利地位。所以,讨论澳大利亚原住民语言政策,不能不首先了解长期处于边缘状态的、没有正常公民权的原住民的权利问题。


再次,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澳大利亚语言政策的基本原则虽然没变,但对多元文化和多语种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却发生了比较隐晦的变化。政府在参与经济与贸易全球化的理由下,加强了对全民英语水平的要求。但是,以同样的标准衡量英语为母语的群体和把英语作为第二语言的原住民群体,这显然是不公平的。语言政策的这种变化,对保护和发展原住民语言是一个极大的冲击。这种趋势已经迫使许多澳大利亚原住民放弃自己的语言而转向澳大利亚主流社会的通用语——英语。


除了对澳大利亚语言政策的发展分期外,Lo Bianco还对澳大利亚少数民族语言(包括原住民语言)政策发展的历史提出了四个阶段:1.从殖民开始到1969年为“无政策阶段”;2.从20世纪60年代末期到70年代初期,是争取权利和平等的阶段;3.从20世纪70年代初期到中期,是文化转向时期;4.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可以被称为“文化派”,或“多元文化主义”阶段。这个分期突出了澳大利亚少数民族争取语言平等权利的历史,但它仍然忽视了一点:即使在第一个阶段,即所谓“无政策”阶段,殖民地和后来的联邦政府也是通过各种“隐性”语言政策,尤其是通过各种立法,通过白人意识形态的宣传,不断破坏澳大利亚原住民的语言生态,剥夺原住民的公民权利,才导致了Lo Bianco所说的,“澳大利亚对待原住民的语言的损害比它对待其他非英语移民语言更过分,时间持续也更久……原住民放弃自己语言而转向英语的结果就是导致这种语言的死亡”。


联合国自成立以来,发表了不少涉及少数民族语言权利的宣言和国际公约。联合国的立场很明确:在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少数民族的语言权利是同该少数民族的人权、他们的政治权利和法律地位密切联系的。如果说语言权利是人权的体现,那么,所谓澳大利亚原住民语言保护的政策,本质上就是原住民的人权和他们的语言权利的保护政策。因此,要了解澳大利亚是如何从最开始歧视原住民、消灭他们的语言和文化,到现在制定各种保护原住民语言和文化的政策,就应该以澳大利亚原住民争取公民权和少数民族权利为主线,来研究澳大利亚建立保护原住民语言政策的来龙去脉。


二、澳大利亚“首民”——澳大利亚原住民


作为澳大利亚最古老的民族,澳大利亚原住民主要是指大约四万年以前从亚洲移居澳大利亚大陆、塔斯马尼亚岛和澳大利亚北部附近一些岛屿上的居民。根据澳大利亚统计局的人口统计,截至2011年,澳大利亚全国原住民人口为548400人,占全国人口的2.5%。统计数字显示,2011年全澳83%的原住民在家里只说英语,甚至高于非原住民的平均比例(80%)。在家里只说某种原住民语言的只占整个原住民人口的11%。而这批人中有82%能说很好的英语,只有17%的人不能讲英语。在年龄介于25—44岁的原住民中,能说本族语言的人所占比例最高,达13%。而恰恰是这一人群,能说流利英语的比例也最高,占同龄人的91%。相比之下,在15—24岁和44岁以上的人中,能说流利英语的比例只有11%。最值得关注的是,在14岁以下的青少年中,85%的人能说英语,有可能说某种原住民语言的只占10%。


语言体现的是权力,也是权利。民主国家的公民权利包括了公民的语言权利。但是,如果一个国家的某一民族不被承认为该国的公民,或者不具有其他公民所拥有的那种完整的、宪法赋予的权利,那么,这个民族的各种权利,包括语言权利,自然不会受到国家法律和政策的保护。作为澳大利亚最早的居民,原住民在英国殖民之后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一直是作为“没有公民权”的民族生活在澳大利亚,而原住民的语言也因为原住民社会、政治和法律地位的边缘化而逐渐消失。在一个多种族、多语种的国家,强势语言对于国家资源(教育、就业、社会福利)的垄断,往往迫使弱势语言社区接受强势语言。历史上受主流社会种族主义政策的排斥和压迫,现实中处于不利的社会、政治、经济、教育地位,也迫使澳大利亚原住民不得不改变自己的语言习惯,接受澳大利亚社会的强势语言——英语。


从官方的统计数据看,原住民不但在社会、经济、教育方面处于劣势,就是他们的语言,也被主流社会的强势语言侵蚀而面临危机。那么,从1788年英国在澳大利亚建立殖民地到今天这200多年的历史中,这一切是如何造成的呢?


三、“没有权利的公民”——澳大利亚原住民的权利失而复得的过程


1788年英国人到达澳大利亚并建立首个殖民地时,“第一舰队”的船长Arthur Phillip就宣布在当地实行英国法律。到1829年,随着英国在各地建立起殖民地,整个澳大利亚都开始实行英国法律。当时的澳大利亚人(包括原住民)都是英国女王的臣民,但没有任何制定法律的权利。1850年,殖民地第一部宪法由英国议会通过。这部宪法的第四条规定,出生在澳大利亚、年满21岁者,都有权参加殖民地议会选举。按理说,所有的原住民都是土生土长的澳大利亚公民,理应有选举权。这部宪法也并没有特别表明原住民不能参加选举。但是实际上,澳大利亚昆士兰和西澳两个殖民地分别于1885年和1893年在各自的宪法中明确排斥原住民参加投票。


1901年,联邦正式成立时,正是“白澳”情绪高涨时期。绝大多数澳大利亚人都认为,不是白皮肤的人,包括澳大利亚原住民和亚洲移民,其权利应该受到限制。《澳大利亚联邦宪法》第24条规定,在选举参议院议员时,应该按各州人口比例计算,但紧跟着第25条却规定,州立宪法规定的无资格投票的任何种族的人数,都不应计算进该州的人口统计中。第26条更是明确将澳大利亚原住民排除在外,认为需要另外对他们制定法律;宪法第127条规定:澳大利亚在统计全国人口和各州人口时,不应包括原住民人数。虽然宪法第41条规定,在联邦成立前已经具有选举权的人仍然可以保持他们的权利,但紧接着在1902年通过的《联邦特许法》第四条却明确规定,澳大利亚原住民和亚洲、非洲、太平洋地区岛屿原住民,以及精神不正常者、叛国者和罪犯,不能登记注册,即不能参加投票选举。


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很多澳大利亚原住民青年和白人青年一样参军上战场。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这些退伍的原住民青年得到社会的同情。1949年,联邦议会通过法案,允许服过兵役的原住民和已经有选举权的原住民有权参加本州的选举。但是,其他澳大利亚原住民仍然被排斥在联邦和州选举之外。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服过兵役的原住民往往英语说得比较流利。这也使他们容易得到社会的同情。这就给其他澳大利亚原住民一个印象:英语能使一个原住民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进入澳大利亚主流社会。可以想象,这对当时很多原住民青年选择学习主流社会的通用语言还是自己的母语时,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20世纪60年代,整个澳大利亚社会风气开始改变,“白澳”政策日益丧失人心。1967年,澳大利亚就原住民宪法权利举行公投,占压倒性数量的选民投了赞成票。是年,联邦议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废除了宪法中明显带有歧视原住民的条款(第51条第26款和第127条),正式承认各州的原住民平等地享有澳大利亚公民的所有权利。1984年,澳大利亚修改联邦选举法,规定所有澳大利亚原住民和其他澳大利亚公民一样,必须参加强制性的投票。至此,澳大利亚原住民才取得了和其他公民完全一致的投票权。


从18世纪末到20世纪中,原住民经过一百多年的斗争,在国际和国内进步势力的联合努力下,终于获得了完整的公民权。从这时开始,澳大利亚原住民才有可能运用宪法赋予自己的权利,在一个民主国家内,运用自己的选票,通过向决策者施压获得自己的合法诉求,也因此而有了合法的权利要求政府按照自己的意愿教授和学习原住民语言。也就是从这时开始,澳大利亚政府才被迫认真对待原住民的语言教育问题。


四、从平等公民权到原住民族权


尽管1984年澳大利亚原住民获得了宪法所赋予他们的、和其他澳大利亚公民一样平等的权利,但是在现实中,原住民在社会、政治、文化、教育和健康等各个领域都处于十分落后的状态。从20世纪中期以来,人们开始认识到,仅仅获得与其他澳大利亚公民一样的、平等的、宪法所赋予的权利是不够的。原住民应该具有一些一般澳大利亚公民所不具备的特殊权利。因为经过200多年的压迫,与其他澳大利亚公民相比较,原住民在政治、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等各方面都处于劣势。如果在两个处于不平等地位的族群之间讲平等,对原住民来说,那就是最大的不平等。另一方面,强调原住民和其他澳大利亚公民权利平等,从本质上来讲,其实就是要求原住民按照白人社会的标准行事,这实际上仍然是一种同化。所以,为了切实维护澳大利亚原住民的权利,立法机构应该赋予原住民以不同于其他澳大利亚公民、甚至高于其他澳大利亚公民的特殊权利。


实际上,从20世纪70年代起,澳大利亚原住民就开始争取“原住民权利”,并在三个方面取得了意义重大的成就。第一,20世纪70年代以来,澳大利亚原住民加强了各种抗议活动,尤其是抗议澳大利亚一些矿业公司霸占原住民土地。他们甚至在首都堪培拉国会前的草坪上建立了象征性的“原住民大使馆”。此举虽然受到澳大利亚政府的镇压,但却受到社会和在野党的同情和支持,并促进了全国原住民的大团结,引起了澳大利亚整个社会对原住民受歧视的问题的关心。1975年,澳大利亚议会通过了澳大利亚历史上第一个《反种族歧视法》。虽然这个法律适用于所有澳大利亚公民,但最初立法的理由是为了保护原住民免受种族歧视的伤害。


第二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是1992年澳大利亚高等法院裁决的《Mabo》案。当时澳大利亚高院认定昆士兰州托雷斯海峡Murry岛上的三名原告有权拥有、占有、使用、享有Murry岛上的土地。高院的裁决有两个重要意义:第一,它承认澳大利亚原住民在欧洲人到达之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原住民的土地权不因澳大利亚议会的立法而消失。这样就从根本上推翻了白人社会一直信奉的观点,即:白人进入前的整个澳大利亚都是一片“无主土地”;第二,由于这个裁决承认澳大利亚原住民才是澳大利亚土地最原始的主人,那么,原住民当然就具有以后移民澳大利亚的所有人,包括英国移民,所不具有的特殊权利。


第三个具有重要的意义的改革涉及澳大利亚原住民的自治问题。一国内部的原住民的自决权,属于原住民不同于一般公民的一种“特权”。这在联合国《关于原住民权利的宣言》第18条中有明确规定:“原住民有权按自己的程序选出代表,并通过这些代表参与涉及自身权利的事务的决策,有权保持和发展自己的原住民决策机构。”从20世纪70年代起,澳大利亚先后建立起了若干原住民的全国代表机构,这些机构在决定澳大利亚原住民事务方面,具有相当大的权利。


五、自由土地上的多语居民——殖民前澳大利亚原住民语言状况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所谓澳大利亚语言,应该是澳大利亚这片土地上土生土长起来的语言,是最能表达澳大利亚特有的自然和社会环境的语言。在殖民者入侵澳大利亚之前,能做到这点的,只有澳大利亚的原住民语言。其他所有的语言(包括英语)都是外来语,只有通过向原住民学习,或是通过不断摸索,并创造出适合本地特点的、不同于源语言的表达方式,外来语言才有可能适应新的语言环境。比较英国英语和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新西兰的英语,就会发现几乎所有前英国殖民地的英语都吸收了当地原住民的语言。


有学者认为,在18世纪末期欧洲移民到达澳大利亚时,当地的原住民人口估计在30万到80万之间,分属于500到600个不同的部落,说着200多种不同的语言和方言。可见当时澳大利亚的语言呈现极度的多样性。出现这种语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澳大利亚孤悬海外的地理位置对本土语言起到了一个保护层的作用,减少了本地语言与外部语言的接触,并由此发展且保留了自己独具特色的世界观和语言表达形式。同时,澳大利亚大陆内部各原住民部落之间的交流,又使不少原住民都具有多语能力和多元文化观念。Malcolm认为,特殊的地理和文化环境使澳大利亚原住民语言具有几个特点:第一,人们是靠共同的土地和语言组成社会组织的;第二,尽管因语言与土地密切结合而导致一方土地一种语言,但澳大利亚原住民的多语能力非常普遍;第三,通过异族通婚,人们就同另一种语言联系在一起,因而也具有了另外的身份;第四,原住民非常看重与土地所有权联系在一起的“语言所有权”,无论这种语言是否还在使用;第五,殖民前的知识是通过口头传播的,而口头传播受到严格的控制。人们不能无偿地使用本部落内部使用的语言,也不能无偿地将自己获得的知识传递给他人。Shutton认为,在典型的澳大利亚原住民文化中,儿童有权通过父亲或父系亲属那里继承下来某种最基本的语言。而从母系那边继承第二位重要的语言。两种语言的地位是不一样的。每一种语言都与特定的权利相联系。一个部落或一个人说什么话,往往是这个部落或这个人的身份的证明。一个人会说某种部落语言后,就有权参与这个部落的事务(如宗教仪式、讨论传统的土地所有权、住房和财物)。由于语言在原住民参与他们自己的社会活动中有着如此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且,说不同的语言(或方言)的人在不同的部落中有着不同的权利,所以原住民对语言的异同非常敏感。


六、殖民地的语言接触——原住民语言生态的破坏与语言的死亡


Wright在谈到语言消亡的两种主要原因时认为,“一是使用这种语言的族群已经不复存在,或者使用这种语言的族群已经转用其他语言。第一种情况意味着,使用这些语言的人或他们的居住地遭到毁灭……语言消亡是剥削、战争、种族灭绝或大灾难引起的副作用。当一个民族的安全受到威胁,其语言也会受到威胁。当弱小民族遭到强大民族征服和取代时,或者当他们遭受自然灾害时,语言消亡就会发生。这在人类历史上经常出现……第二种情况是语言突变而不是语言消亡。当一个族群(A)与另一个族群(B)接触时,它作为一个独立的族群消失了,原因是这个族群转用了B族群的语言”。对于澳大利亚原住民的语言来说,Wright所提到的这两种语言消亡方式都存在:原住民和他们的语言或是被殖民政府和后来的联邦各级政府有意无意地消灭,或是被迫转向强势语言——英语。


澳大利亚有学者认为,从19世纪英国在澳大利亚建立殖民地以来,各个殖民地政府并没有制定明确的语言政策。但是,没有显性的语言政策,并不等于没有语言政策。在一个英语占据了社会绝大多数资源的地方,英语的霸权地位、英语对国家资源的垄断,本身就是促使其他语言转化的原因,就是对其他语言生存的威胁。资料显示,自从1788年英国在澳大利亚建立第一个殖民地以后,经过几次大的移民浪潮,到1947年,整个澳大利亚的人口基本特征已经形成:99%的澳大利亚人是白人,90%的人是英国人,基本上所有居民都说英语。可以说,英国人在澳大利亚这块殖民地上,经过一百多年的统治,成功地造就了一个“世界上少有的高度同一的社会”。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很长一段时间澳大利亚并没有明确的语言政策:因为对于一个基本人口为单语英语人的国家来说,这似乎没有太大的必要。


但是,对于澳大利亚本地的居民——澳大利亚原住民和他们的语言来讲,这却是他们上万年平静的历史中一个翻天覆地、灾难重重的一百多年。对于一个具有漫长历史的民族,澳大利亚原住民并不缺乏语言接触的经验,也不缺乏与外族进行语言沟通的能力。但自18世纪英国开始在澳大利亚建立殖民地以来,原住民语言所接触的,完全是另外一种语言,一种对自然、人和财产有着完全不同理解的语言。而且这种语言的背后,有着强大政治、军事和经济实力的支持。当澳大利亚原住民传统的生活方式被这种外来的强势民族打破时,他们失去的不仅仅是生命和财产,更重要的是他们上万年以来赖以生存的生活方式,他们那种将自然(土地和土地上所有的动植物)、宗教(精神寄托和祖先文化)、语言(体现二者关系和传统承袭的载体)三位一体结合起来的语言生态环境也就面临灭顶之灾。


澳大利亚的语言学家对原住民语言的消亡历史进行了长期的研究。Smith提到,在1788年英国人刚到达澳大利亚时,当地原住民人口大约有250000左右。到1933年,屠杀和白人带来的流行性疾病导致原住民人口急剧降低到66900。其他的研究者认为,当18世纪英国殖民者和后来世界各国的淘金者涌入澳大利亚后,原住民的语言生态被破坏,他们迅速地成为语言和文化上的少数民族。由于原住民与殖民者对事物的认识不同,交流的方式不同,语言不通,双方的误解在所难免。原住民眼见着自己语言和文化赖以存在的土地被殖民者偷走,财产被掠夺,人身被攻击,语言文化被奚落。面对强势民族,他们别无选择,要么逃到更加边远、孤立的地方;要么选择改变自己,包括改变自己的生存方式和自己与他人(白人)沟通的语言。


殖民时期的南澳总督曾于1835年对当地的澳大利亚原住民说的一段话:“黑人们,我们希望你们幸福。但是除非你们模仿白人,盖草房、穿衣服、成为有用的人、爱上帝、爱白人……学习英语,否则你们无法幸福。”这段话不仅可以说是赤裸裸地表现了政治强权对弱势民族语言和文化的欺凌,同时也可以代表澳大利亚无论是殖民当局还是后来的联邦政府对待原住民语言的基本态度——以同化手段消灭原住民语言。


当原住民与他们的身份认同有密切联系的土地、家庭、传统、语言关系被打破后,当原住民语言赖以生存的环境不复存在时,他们的语言自然很快就会枯萎、甚至消亡。更重要的是,当原住民和他们的子女认识到,与他们的语言接触的另外一种语言——英语,恰恰是将他们从自己的土地上赶走的人使用的语言时,他们不能不在语言问题上陷入困境:一种是本族的语言,它使自己获得尊严与认同;另一种是入侵者的语言,尽管学会这种语言可以让自己生存,但恰恰是这种语言让他们失去了尊严和身份认同。在同化政策的压力下,不但大批原住民语言消亡,而且残存的原住民的语言习惯也发生了变化。有些人开始转向使用英语,有些人使用洋泾浜英语,有些人放弃本族的语言而转学其他原住民族群的语言。


对于原住民语言被破坏的程度,2014年,澳大利亚原住民与特雷斯海峡岛民研究所发表的有关澳大利亚原住民语言的一份调查报告——《社区、认同与福祉:第二次全国原住民语言调查报告》提到,2005年第一次对澳大利亚原住民语言进行全国调查时,澳大利亚的250种原住民语言中,有145种还在使用。九年之后,到2014年进行全国第二次原住民语言调查时,只有120种还在使用。


七、变革——从“同化”到多元文化


从英国在澳大利亚建立殖民地开始,一直到20世纪中后期,澳大利亚政府对原住民实行的是一种同化政策。所谓“同化政策”其实反映了说英语的白种澳大利亚人的社会理想——只有保持单语,才有可能保持社会的凝聚力。Romaine一针见血地指出:“(白澳政策的)目的,就是要创建一个说英语的盎格鲁—撒克逊文化。”应该说,澳大利亚的同化政策不仅仅是针对澳大利亚原住民的,它实际上是针对几乎所有的非英语国家移民,尤其是亚洲移民。同化政策虽然涉及的范围很广,但其核心是语言的同化,即希望通过语言教育使所有澳大利亚居民都说一种语言——英语。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澳大利亚开始在全国强制性地推行英语单一语言政策。从那时起到20世纪70年代,“文化同化”政策得到极大的加强。当时政府要求所有的人,包括原住民和来自非英语国家的移民学习英语。在英裔澳大利亚人眼里,任何人在公共场所使用英语之外的其他语言,都被视为是一种非澳大利亚行为。


的确,对于占人口绝大多数的英国移民来讲,英语是澳大利亚的象征,是忠于英国王室的象征。但对于原住民和其他非英语国家的移民来讲,英语却更多的是一种生存的技能。为了生存和进入主流社会,语言转换在原住民和非英裔移民后代中成为一种趋势。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这种趋势开始转向。世界范围的移民浪潮给单语国家带来了更加丰富的语言和文化多样性。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多元文化理念逐渐成为西方社会发展的一种趋势,成为西方知识界激进人士和各国移民社团争取弱势群体政治、社会、文化和教育平等权利的理论武器。在澳大利亚,年轻一代原住民和战后移民澳大利亚的第二代人开始成长起来,他们英语流利,成为国家各个领域内的专业人士。他们在澳大利亚社会中的作用日益重要,并开始对政党竞选产生影响。在澳大利亚主要政党内部,也开始出现了支持多元文化的新一代政客。


1972年,工党领袖惠特拉姆(Gough Whitlam)上台执政,开始了一系列激进的改革,包括:彻底废除白澳政策、同中国建交、联邦政府从州政府手中接管高校管理、废除大学生学费、为私立学校提供联邦经费、为非英语澳大利亚居民提供英语教育、引进多元文化政策等等。在激进的工党政府的鼓励下,澳大利亚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一个自下而上地推动政府实行多元文化、多语教育的“文化革命”。虽然惠特拉姆于1975年被解职,但多元文化和多语国家建设的政策并未随之消失,反而愈加发展。在继任的自由党联邦总理弗雷泽(Malcolm Fraser)执政时,联邦教育部于1982年制定了一份政策指导性文件,《国家语言政策前瞻》, 确定了国家语言政策的总方针。1984年联邦参议院教育与艺术常务委员会上交了一份报告——《国家语言政策》(A National Language Policy)。这份文件所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直到今天仍然在起作用。这些原则强调:


1.澳大利亚公民应该具备英语能力;

2.政府支持维护和发展除英语之外的其他语言;

3.政府提供除英语之外的其他语言的服务;

4.提供学习第二语言的机会。


1987年,工党政府发表了另一份《国家语言政策》(A National Policy on Languages以下简称《政策》)。比较1984年的《国家语言政策》,1987年的《政策》在强调语言平等,强调政府为非英语人口提供各种语言服务,强调双语能力的重要性方面,继承了1984年《国家语言政策》的基本精神。但在语言政策的四项基本原则的表述上,有些微妙但却非常重要的不同。新《政策》的四项基本原则是:1.为所有人的英语;2.支持原住民和托雷斯海峡岛民语言;3.为所有人的非英语语言;4.平等而广泛的语言服务。


1984年的《国家语言政策》并没有单独涉及原住民语言,而1987年的《政策》却将原住民语言从其他“非英语语言”中单列出来,并作为第二条“支持原住民和托雷斯海峡岛民语言”,取代了1984年《国家语言政策》的第二条“维护和发展除英语之外的其他语言”。而1984年《国家语言政策》的第二条则移为第三条,并将原文“维护和发展除英语之外的其他语言”修改为“为所有人的非英语语言”。


1987年的《政策》有一章专门讨论澳大利亚原住民语言政策。《政策》将澳大利亚语言分成三大类:英语、原住民语言和其他社区语言,但《政策》只把澳大利亚原住民语言称为“澳大利亚语言”。可见在《政策》制定者心中,只有澳大利亚原住民语言才有资格被称为“澳大利亚语言”。语言政策核心是确定语言的地位。从这一点讲,《政策》显然给予澳大利亚原住民语言一种高于所有其他澳大利亚语言的地位。


《政策》认为,原住民不仅有权使用自己的语言,他们的语言应该受到尊重,而且,不懂英语的原住民有权要求政府用原住民的语言提供信息和政府服务。《政策》在这方面提出三点措施,一是要求政府干预并鼓励原住民树立对自己语言的自豪感;二是通过宣传,让更多的澳大利亚人意识到原住民的语言问题,并给予原住民语言以积极的评价;三是在澳大利亚所有的学校开展各种活动,提高学生对原住民语言的认识,并让这种活动成为学校的澳大利亚研究课程和一般语言学习课程的组成部分。《政策》特别强调,这份文件的主要目标就是推动、协调和发起长期和短期的活动,以帮助保护、使用、欣赏和拯救原住民语言。


值得重视的是,《政策》强调,凡是涉及澳大利亚原住民语言教育的决策时,应该征求原住民意见,并让他们参与。作者强调,这不仅仅是出于某种道义上的考虑,更是因为,如果没有咨询原住民并让他们参与决策,是不可能做出符合实际并得到大家支持的各种措施的。根据《政策》的建议在全澳各地建立起来的原住民语言中心,基本上都是由地方原住民社区控制,并有基层原住民参与。这样一种语言管理机构被誉为“全世界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可以媲美”。


八、平等口号下的不平等语言政策——所有人的英语?


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的压力下,澳大利亚工党联邦政府积极推行“经济理性主义”,语言不再仅仅是人们的权利,而也是一种可以利用的资源。语言政策也不再仅仅注重社会平等,而是注重语言资源的开发和有效利用。用Clyne的话来说,就是“政府的语言政策越来越偏离社会公正,转而强调语言的经济效益”。


1991年工党政府发表了《澳大利亚语言:澳大利亚语言文字政策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这是自1987年《政策》发表后,一份最全面讨论国家语言政策的文件。尽管《白皮书》宣称是在1987年《政策》的基础上制定的,但它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和《政策》有明显的区别。其中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它突出了英语在个人融入澳大利亚社会、提高就业机会、改善生活方面,以及整个国家参与世界经济全球化方面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白皮书》强调,在整个澳大利亚有大约一百万人不具备流利的英语能力;有360万移民不会讲英语或只会讲一点英语。根据1986年人口普查,只会说英语的人口失业率为8.6%;英语不是母语但会说英语的人口失业率为11%;而英语说得很差的人口失业率为20%。所以《白皮书》认为,流利的英语是全面参与社会的必要条件。澳大利亚英语不仅仅是澳大利亚人的身份认同,由于英语在全球的流行,流利的英语也可以加强澳大利亚与世界其他地区的交流。


在原住民语言的地位问题上,《政策》与《白皮书》的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前者将原住民语言与其他非英语语言区别开来,给予其特殊的地位。这实际上是澳大利亚原住民“特殊”的政治和社会地位在语言政策方面的体现。而后者却将原住民语言看成是除英语之外的所有其他社区语言之一。这就在无形中大大提高了英语的地位而降低了包括原住民语言在内的所有非英语语言的重要性。因此,《白皮书》虽然也提到原住民语言对澳大利亚语言和文化的重要意义,但它更强调的是,原住民因为不能熟练地掌握英语而无法完成学业,无法参与各种培训。因此,政府需要加大对原住民的英语培训。


澳大利亚不少学者对《白皮书》进行了尖锐的批评,认为《白皮书》“突出了英语和亚洲语言的地位,把英语和教育、训练、就业捆绑起来,把不会说英语看成是对民主制度的一种威胁……(《白皮书》)一方面神化某种语言的工具价值,另一方面又抹杀其他语言的作用,并把不懂英语的后果说得非常可怕”。McKay批评说,在《白皮书》发表之后的几年内,政府的重点从一大批澳大利亚的社区语言转向一小批在国际上和经济上都有重要地位的语言,然后再转向强调英语在经济发展和民族凝聚中的重要性。《白皮书》甚至把其他语言看成是英语学习的障碍。原住民的语言虽然没有再重新回到受压制的地步,但国家对原住民语言发展的支持减弱了。Skutnabb-Kangas曾经说,在澳大利亚的语言生态环境中,英语是最重要的“语言杀手”。它的崛起伴随着无数语言的消亡,尤其是原住民语言的消亡。McKay也认为,“澳大利亚各种涉及原住民的语言政策执行结果,总是和这些政策所承诺的不一样。最严重的问题是在澳大利亚无处不在的隐性语言政策总是有利于澳大利亚标准英语,结果自然会对有利于澳大利亚原住民语言的各种政策造成伤害”。


令人遗憾的是,即使是这种实用主义的语言政策,也随着工党政府的下台而基本停止。20世纪90年代中期自由党—国家党联盟执政后,澳大利亚在推行多元文化、多语种国家的道路上发展缓慢。自由党领袖霍华德认为,鼓吹多元文化的人脱离了澳大利亚社会大多数人的价值观。这个指责很有煽动性。因为它无视大多数澳大利亚人(包括英裔澳大利亚人)都是移民和移民后代,有意将说英文的白种澳大利亚人同处于少数的澳大利亚原住民和非英语国家移民对立起来,其结果必然造成澳大利亚社会种族对立和种族歧视情绪加剧。反映在原住民语言政策上,“从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发表了一系列史无前例的报告,承认原住民语言权利并支持他们的需求,然而,这些报告并未转化为联邦和州的立法,也没有通过立法来确保原住民的权利和资金投入。”“支持原住民语言的政府资金并不可靠,现有的项目是否能继续支持下去,还是未知数。”


2007年工党以压倒性胜利重新执政,结束了澳大利亚右翼政治势力的统治。工党执政后所做的第一件重要的政治举动,就是发动由联邦和各州政府牵头,联合各社会团体和商业公司参与的“消除差距”运动(Close the Gap Campaign)。此运动旨在消除澳大利亚原住民,尤其是边远地区原住民与主流社会之间在卫生、保健、住房、教育方面的差距。2008年,工党总理陆克文(Kevin Rodd)代表联邦政府向白澳政策时期为实现“种族灭绝”而被强制带离父母的原住民,也被称为“被偷走的一代(Stolen Generations)”正式道歉。在议会发表的“道歉”讲演中,陆克文特别提到,要为一个自豪的民族和他们自豪的“文化”所受到的侮辱和贬低道歉。这份迟来的道歉被学者誉为“打开来一个勇敢的、新的未来”。工党执政后立即提出一系列教育改革方案,这些改革方案的重心就是关注社会弱势群体问题,包括澳大利亚原住民社区的语言和教育问题。


2009年,工党政府发布了一份原住民语言政策:《原住民语言——国家态度》(Indigenous Languages—A National Approach)。这份政策性文件承认原住民的语言状况十分严重,需要立即采取行动。这份文件从原则上确定联邦政府处理原住民语言的五项基本原则:1.引起全国对世界上最古老的语言及其面对的严峻形势的重视;2.拯救濒临灭绝的原住民语言,防止它们进一步的衰亡,提倡尽可能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这些语言;3.政府需要辨识那些仍在完整使用、仍在代代相传的原住民语言,并和原住民合作,以便完成政府确立的“消除差距”的议程;4.强化人们对原住民身份和文化的自豪感,只要目前语言环境允许,就尽量恢复使用那些很少在说的或已经不说的原住民语言;5.支持澳大利亚中小学原住民语言教学课程。


不算结论的结论


经过从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的多元文化、多语教育的宣传,澳大利亚社会越来越多的人愿意承认原住民、他们的语言和文化在澳大利亚的特殊地位。在一个来自全世界上百个国家、说着数百种语言,有着非常不同文化背景的移民国家,推行一个平等、包容、多元的国家语言政策,对于建立一个和谐、稳定的国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澳大利亚原住民语言保护政策的研究,有几点值得我们重视:


第一,语言是政治,是社会,是千家万户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的社会活动。语言的背后是人,是人的权利。语言关系是人的权利关系。人们的社会政治地位和权利不同,他们的语言地位也就不一样。反过来说,语言的不同地位,反映的是使用语言的人的不同地位和不同权利。所谓语言政策从本质上讲,就是对人的政策。一个好的语言政策所要解决的,表面上是各种语言的关系问题,但实质上是一个国家内各民族之间的关系问题。语言关系的不平等,一种语言以“官方语言”“正式语言”“通用语言”等等的名义,将自己置于垄断地位或一种高高在上的地位,既反映了现实社会生活中人的关系的不平等,同时反过来又助长了现实社会中不平等的人际关系。澳大利亚的原住民语言保护政策可能不尽如人意,但在几十年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人们得到的不单单是原住民语言的保护和复兴,这个过程更是将社会政治平等的理念灌输于澳大利亚社会,使澳大利亚这个多民族、多文化、多语种的国家并没有因为文化和语言的多样性而导致社会分裂、族群对立,反而成为社会稳定、民族融合、文化多元融合剂,推动了国家的发展。


第二,语言既然是政治,语言政策既然涉及国家资源在说什么话的人中间进行怎样分配的问题,那么,不同的利益集团就会利用各种权力争取国家资源分配有利于自己。语言既然是政治,当然也要受政治的影响。澳大利亚不同政党势力的消长,导致国家语言政策在具体实施上的起起伏伏。从20世纪80年代到今天,距离国家语言政策希望达到的目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总的来讲,工党在制定和推行多语教育、多元文化方面更加积极主动,而自由党却相对保守。但在自由党内,既有主持制定了1984年国家语言政策的总理弗雷泽(Fraser),又有在原住民和原住民语言教育问题上保守、消极的总理霍华德(Howard)。在工党内部,霍克(Hawke)总理任职期间主持通过了有利于提高原住民语言地位的1987年国家语言政策,而继任的基廷(Keating)却强调经济理性主义,强调英语和其他亚洲语言的重要性。澳大利亚的多党竞选制度既催生了英语国家中的第一个强调多语教育、多元文化的国家语言政策,又让这个政策在贯彻执行时磕磕绊绊。一个高瞻远瞩的政策,由于政党的不停轮换而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实在令人遗憾。


第三,在全球化的今天,一个国家的语言发展不能不和全球的语言生态联系起来。在今天“英语全球化”的时代,如何利用澳大利亚英语的语言优势加入全球化大潮,同时又保持语言的多样性?这是澳大利亚和世界上所有多民族、多文化、多语种的国家都面临的巨大挑战。Purdie等人希望:“学习一种原住民语言,同时又流利地使用英语,应该是相辅相成而不应该是相互排斥的。”然而,这种美好的愿望在现实中却不是那么容易实现。从本文开头所列举的统计数字可以看出,英语已经成了原住民年轻一代交往的主要媒介。那些离开贫困、落后、封闭的边远地区进入到大城市的原住民,一旦融入到更广泛的澳大利亚社会,就不得不选择这个社会通用的语言。原住民,还有许多来自不同国家的新移民,除了选择英语,还能使用什么语言更好地融入这个社会呢?今天英语不仅仅是澳大利亚的通用语言,同时也是事实上的世界通用语言。英语能力给一个人在全球化时代所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Wright曾经提到,世界上有相当一批语言学家都从社会语言学的角度支持少数民族语言的继续使用。但是,这些学者的斗争能否取得胜利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社会本身。如果这些语言社区的成员决定要实行语言转换,以便在生活中能有更好的机会,那么,从长远来讲,这些语言的复兴将很难成功。语言的消失并不新鲜,而且,历史上消失的语言可能比今天现存的语言要多得多。在人口结构的某个特定点上,在语言相互渗透、相互接触的情况下,除非说某种语言的人有极强的动机来维护自己的语言,否则,语言的消亡将难以避免。当我们谈到语言保护时,主要是指保护一个国家内使用人数少、除了本民族而外的其他民族都不会使用的那些语言。许多少数民族语言是该民族上千年、甚至上万年生存方式和生活习惯在语言上的体现,反映了本民族对自己所处的客观世界的认识。当世界各国,包括一个国家内部的各个民族,越来越深地卷入到全球化的浪潮之中时,各个民族的生存方式必然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当原来的生存方式不复存在时,当原来的民族语言的生态环境不再存在时,如何在一个新的语言生态环境中保护一种生态环境已不复存在的语言?如果从经济效益来讲,无论对国家、社会还是个人,这类语言的“投入—产出”指标比不上通用语,国际流行的外语和一些具有众多使用人口的社区语言。即使政府为了语言保护和文化多样性、为了少数民族的权益而采取措施保护少数民族语言,但公民个人,包括少数民族自身,为了参与全国、甚至全球的就业竞争,改善自己和家庭的生活,为了追求现代化生活,也往往会花更多的时间来提高自己使用全国通用语言的能力,而不愿维持自己的母语,结果导致本民族语言的不断流失。


澳大利亚和中国在语言生态环境方面有许多相同和不同的地方。就中国来讲,秦代的文字统一,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重大的国家语言政策。文字的统一使全国性的科举取士成为可能。而科举制度不仅使政府向全社会精英开放成为可能,更使一个多语言、多民族、多元文化的国家保持统一成为可能,使传统文化的传承成为可能。如果没有文字的统一,今天的中国就是一个欧洲。20世纪50年代的三大语言文字改造运动(普通话、汉语拼音、简体字),不仅为今天中国统一的市场经济降低了语言文字成本(否则北京人去广州、成都人去上海都得带翻译),同时也反过来极大地推动了普通话在全国的普及。从20世纪50年代国家推广普通话,将普通话作为汉民族的共同语言,到今天把普通话看成是中华民族的共同语言,普通话在中国的地位大大提高。如今,普通话不仅成为全国各地交流的语言,同时也是决定一个人能否进入政府部门、教育机构、司法系统和媒体的语言条件,成为一个人在别人眼中教育水平、社会地位高低的衡量标准。而带有方言或少数民族口音的普通话,往往成为语言歧视的原因,进而成为社会不安定的因素。与此同时,少数民族语言和某些方言的消失也成为国家语言文化资源流失的特征。如果人们为了保护自然和生物界的多样性而提倡生态环境和动植物保护,是不是也应该加强对我们自己丰富多彩的语言文化的保护?澳大利亚政府在加强公民英语能力的同时,提倡保护和发展包括原住民在内的各种少数民族语言,力争维护语言平等和语言的多样性。尽管政府的努力并未完全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果,但以平等、包容为特征的澳大利亚国家语言政策为澳大利亚带来的社会稳定和文化繁荣,却是不争的事实。对于中国的政治家和语言学家来说,当我们在考虑21世纪的中国人说什么话时,是不是也可以从澳大利亚国家语言政策,尤其是它的原住民语言保护政策中吸取一些有用的经验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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